信息公开指南
一、编制依据
为规范本院信息公开工作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服务信息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》(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,国卫办发〔2021〕43号)、《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编制本指南。
二、公开原则
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遵循合法、及时、准确、便民的原则。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,不予公开。信息发布前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;涉及个人健康信息的,严格保护患者隐私。
三、公开内容
本院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,按《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执行,具体事项见本站"信息公开—主动公开事项清单"栏目。
四、公开方式
- 本站:本院门户网站(本网站)及时发布公示公告、办事指南和服务信息;
- 院内公示:院内公示栏、电子显示屏、收费窗口价格公示牌、病区公告板;
- 其他方式:村卫生室公示栏、发放宣传资料、村广播、微信公众号(如有)等。
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及时公开,公示类信息一般不少于规定公示期,公示期满后转入常态公示或按档案管理要求保存。
五、公开时限与更新
- 机构概况、服务流程、联系方式等信息长期公开,发生变化后及时更新;
- 招标采购、价格公示、人事招聘等信息按规定公示期发布,公示期满后保留记录;
- 公共卫生服务、健康科普等信息动态更新。
六、咨询与救济渠道
- 咨询:院办公室,电话 0558-7376000,邮箱:175822174@163.com;
- 投诉:见"咨询与投诉"栏目,或拨打院内投诉电话 0558-7376000;
- 救济:认为本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(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)投诉、举报,或通过其他法定途径申请救济。
七、工作责任
本院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院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与维护,各科室按职责提供并审核本业务范围内的公开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