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院须知
一、入院手续
- 由门诊医师开具住院证,携带身份证、医保卡(医保电子凭证)到住院部(病区)护士站办理;
- 请如实提供病情、既往病史、用药及过敏情况,配合完成入院评估与检查;
- 预交费用可按医保政策和个人情况到收费窗口缴纳,出院时统一结算。
二、住院期间
- 遵守病区作息和探视、陪护规定,保持病区安静整洁;
- 病区内严禁吸烟、严禁使用电炉、电饭锅、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,爱护消防设施,注意用电安全;
- 请勿在病房和楼道堆放物品,保持疏散通道畅通;
- 贵重财物请随身保管或交由家属带回,避免携带大量现金;
- 按医嘱服药、饮食和活动,未经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自行用药。
三、陪护与探视
- 生活不能自理、行动不便、老年及儿童患者可安排一人陪护,陪护人员需配合病区管理;
- 探视时间以病区公示为准,探视期间请勿大声喧哗,避免影响其他患者休息。
四、出院与随访
出院时医护人员将提供出院指导和用药交代,请按医嘱复诊。辖区内患者出院后由所在村卫生室和本院公共卫生科进行随访管理,请配合接听电话或上门随访。
病区安全提示:请注意防跌倒,夜间如需帮助请按床头呼叫器;住院期间如发现电器、燃气、消防设施异常,请立即告知医护人员。